令书城楼北

写在《殊途同归》完结之后

阿不:

不算后记,大概就是我写完之后想到的一点小小补充和感想吧:

 

为什么纽约?

原著里说,回来上海之前,在巴黎的时候,明楼是搞证券的。我觉得华尔街正适合他,而且和别的城市不同,那个城市在二战之中没有经过战火,所以就送他去纽约了。除了上海之外,纽约是我最喜欢的城市。那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机会的大都会,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第一份工作,在纽约的日子自由、充实而快乐,所以我希望他们也能在那里获得快乐人生。另外,纽约和祖国十二个小时的时差也是我选择它作为最后舞台的原因(冬令时间的时差是十三个小时)。我不想让他们当苦哈哈的学者,也不想让他们经历文革。那段历史我连读都觉得太压抑,勿论还要去写。我希望他们的结局就是在起了风的纽约街头,牵着对方的手,微笑凝望彼此,暖融融的阳光破碎在他们的眼睛里,在他们的虹膜上映照出希望之金。

 

魔术师金林福是谁?

是我在一本虚构小说里读到的人物,大概全书共出现几十字而已,但是因为是在外国小说里出现的中国人名,就记住了。小说的名字叫做《致命魔术》,拍成过电影,克里斯蒂安贝尔演的。

 

“我要我所爱的人继续活着”是谁的诗?

聂鲁达。我平时很少读诗歌散文类的东西,这首无意之中读到的,突然想起来,觉得特别合适,就用了。

 

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

最初是在B站看了一个本初GN的一个MV,那里面阿诚哥并没有被明家收养的身份,然后我就有了这个脑洞。谢谢本初GN这样的油菜花剪刀手,没有你们,就没有万千脑洞的诞生哈哈。当然,有机油跟我说,你这已经不是脑洞的问题了,我觉得你的脑子里根本就是个黑洞。11月12日开坑,12月10日平坑,一个月写了将近十五万字,很久没有写得这么快了,写的时候仿佛怀着沸腾一般的感情,思路奔涌着要寻找一个出口,文字不过是水到渠成。工作忙,回到家有时已经很晚了,但是仍然忍不住打开电脑写个过瘾才睡,周末更是经常写到夜里三四点(大家不用担心我,我经常在纽约时间工作,熬夜是家常便饭,习惯了)。看到不少人说,作者发糖小能手,或者作者插得一手好刀。其实大家误会我了,我想写的既不是糖,也不是虐,我想写的只是一个故事,还有故事里这两个特别值得去爱的人物。那些糖和虐都不过是在故事的形成过程中自然而然诞生的副产品而已,如果害你哭了,让我帮你擦擦眼泪。

 

关于这个结局?

我知道有很多人不喜欢十六章的结局,反而更倾向于十五章作为结尾。原谅作者的小小任性吧,她只是个喜欢大团圆结局的俗气girl而已。另外,在写到结局之前,很多人一直在问我是HE还是BE,原谅我到最后也没有给大家剧透,因为我希望我的故事是未知的,每看一章,都会给大家新的惊喜,或者惊吓也行。再次谢谢大家,就这么陪着我,陪着这个故事,一路走到了结局。

 

会不会做成本子?

会。无论大家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写得不错也好,或者只是个小破故事也好,我自己都特爱这个故事。敝帚自珍嘛。所以我会把它做成本子,漂漂亮亮地摆在我的书柜里。我还打算写一个不公开的番外放在本子里,长度大概两三万字,叫做《大团圆》。取这个标题是为了和正文第四章标题的《小团圆》对应。因为在第四章,山河破碎,家人虽团圆,也不过是小团圆。而到了纽约时期,抗战已经胜利,新中国也成立了,他们有国亦有家,所以写作“大团圆”。番外的内容大概是写明家人特别是楼诚在纽约的故事。我想,他们为了这场胜利付出了太多,牺牲了太多,可是昨天虽然找不回来,明天却永远都在。在番外里,我要写一段他们的好日子,温暖治愈,灵肉俱全,甩开膀子,撒欢地甜。为了让本子更有买来收藏的价值,番外就不公开了,只供书中阅读,希望大家理解。另外,认识我的机油大概都知道我是个办事特有效率的人,所以相信不久之后本子就可以和大家见面了吧。

 

如果可以再说一句话?

那么我还是想说,谢谢。这不是客套,这个“谢谢”完全发自肺腑。因为如果没有你们的留言和支持,我也许写到一半就坑了。即便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独立自信而且意志坚定的人,并不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认可自己,可是如果文章热度很低的话,我也会检讨自己,是不是这个故事写得不好,所以才没有人看。对我来说,写得不好的故事,除非是鸡血上头特别想写,不然放弃也不会觉得可惜。所以谢谢大家在这个故事从开坑到平坑这一个月里给我的支持,即使是一次偶然的点赞和推荐,一下不经意的转发,一条短短的留言,都给我鼓励,都是我动力,都让我坚持把这个故事写到了结局。我只是一个写故事的人,写故事的人就是这样容易满足。所以,谢谢你!

 

by 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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